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时间:2023-01-30   点击数: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已经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并征求各活动共同主办单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团组织要严肃认真、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确保活动回归本源、本质,推荐选树具有亲和力、感染力的青年榜样,进一步激励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和广大青少年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切实履行相关主体责任, 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申报,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扎实开展审核把关、推荐申报、跟踪培养、监督管理等工作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22 12 26


联系我们
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行政楼109
联系电话:020-36207025
南校区: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青年之家331
联系电话:020-39328298
邮编:510420 / 510006
邮箱:tuanwei@gdufs.edu.cn
办公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