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项目及依据
团中央决定,在2023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22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全国表彰工作严格按照《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中青办发〔2022〕6号)》(电子版另发)明确的范围条件、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坚持从严审核,坚持优中选优,提高表彰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团组织、团干部、团员比学赶超,以优异成绩迎接团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申报名额及结构要求
团中央根据分配的申报名额,结合“智慧团建”系统数据,采取分领域定向分配的方式,确定申报名额数。请学校各基层团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挖掘、发现优秀典型,根据“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奖项的申报条件推荐个人(单位)参加评选。根据条件和实际情况,各学院可在每项荣誉称号中各推荐一个候选集体(个人),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须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审议确定。
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功能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为表彰团干部参与乡村振兴,各单位可推荐1名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员的专职团干部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占用申报名额)。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各级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二)严格程序标准。各推报单位要严格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要加强审核把关,各项参评基本条件均需依据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核。推报单位可委托相关团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听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团的委员会成员和青年代表意见。在此基础上,校团委将按团省委分配名额确定建议表彰对象,在全校进行3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对于因失职失察、徇私舞弊等导致“带病表彰”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问责。
(三)把握工作节奏。各推报单位要认真阅读《全国“两红两优”材料要求及填写说明》(附件6)和《全国“两红两优”申报评选工作注意事项》(附件7),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和申报材料清单保质保量将申报单位和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名单汇总表、所获荣誉奖项等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于2月4日前报送校团委。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2.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申报名单汇总表(4张)
6.全国“两红两优”材料要求及填写说明
7.全国“两红两优”申报注意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团委:李新璐
电 话:13132575652/39328298
电子邮箱:202110060@oamail.gdufs.edu.cn
地 址:北校区行政楼109;南校区青年之家331
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