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自2021年起,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团广东省委、省文明办、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决定扩大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实施规模,在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的指导下,共同实施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含原“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以下统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
“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作为西部计划在广东实施的地方项目,服务地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个地市(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肇庆市、惠州市龙门县的乡村,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每届志愿者脱产开展2至3年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现将招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备注:项目招募对象为应届毕业生(指 2024 年毕业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或者在读研究生,在读研究生参加项目的,应获院系及导师同意并办理休学。
二、组织方式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
三、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团委,负责我校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招募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服务期
2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五、专项类别
驻镇帮扶工作队服务岗、乡镇综合服务岗、乡村产业园区服务岗、乡村教育服务岗(含“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乡村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岗(含“一校一社工”)(详见附件2)
六、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
3.有志于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振兴,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心健康,符合项目体检及心理素质要求,具备能胜任基层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应届毕业生志愿者在到岗之前须获得毕业证书;
6.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优先;
7.特定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相关经历。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20日
八、招募选拔
(一)系统报名。报名者须于 5 月中下旬(一般为 5 月 20 日前,以正式通知公告为准)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息管理系统(http://xibu.youth.cn/,以下统称“全国系统”),参加“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的应登录全国系统,在意向服务省中选择“广东地方项目”,选择“服从调剂”,并同步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https://www.gdzyz.cn,以下统称“i 志愿”系统,系统拟于 4 月 20 日开放项目报名)中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意向服务岗位类型和意向县(市、区)。原则上优先录用报名者毕业高校的结对县(市、区),非高校结对县(市、区)仅作后续调剂参考,请高校项目办向报名者做好通知和指导说明工作。
(二)审核备案。报名者在全国系统完成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并经学院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统一交至学校项目办审核备案。
请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申请人将电子版、纸质版的报名材料、成绩单原件、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7)交由学院团委负责人审核,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签字盖章。学院团委将申报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统一报送至校青志工作邮箱:gwvolunteer2014@163.com。大学城校区纸质版报名表请于工作日时间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03青志办公室;白云山校区纸质版报名表请于工作日时间交至多语言志愿服务中心(品阁旁)。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仅接受学院团委统一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
学校项目办应在核对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成全国系统中的审核操作,并重点关注以下信息:报名内容真实性、综合测评情况(能否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家庭支持情况(与家长确认签订知情同意书情况)等信息,针对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家庭不支持参与项目的报名者,原则上审核不通过。
(三)选拔考试。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招募规模确定后,由省项目办综合考虑历年高校招募录用志愿者签约率等情况,对高校进行指标分配,并由学校项目办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认真组织选拔考试。
1.考试内容。学校项目办将根据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组织学生开展面试和心理测试,面向学院进行在校表现鉴定工作等,择优选拔志愿者,考试形式、考试安排、心理测试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5月21日—31日为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集中选拔期。具体时间以学校项目办通知为准。
(四)岗位配对。高校项目办于5月20日前将岗位需求表发送至省项目办,省项目办拟于5月底至6月初将通过“i志愿”系统将服务岗位分配至相关高校,由高校项目办按照选拔考试结果,校团委将根据名额要求,于6月5日前对综合成绩靠前者进行岗位配对,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以及候补人员名单。
(五)参加体检。6月8日前,由高校项目办按照全国项目办要求,组织拟录取人员到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专门的体检机构开展志愿者进行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通知由省项目办统一发布)。
通过体检(含心理测试)的拟录取人员名单由高校项目办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高校项目办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省项目办。名单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更改。省项目办汇总拟录取人员名单后通过“i 志愿”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期间出现志愿者流失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省项目办统筹相关高校项目办在备选(候选)⼈员中进行补录。
(六)确定名单。统一公示无异议后,由省项目办统一公布录取名单。录取人员由高校项目办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省项目办拟于 7 月中下旬开展志愿者集中培训及出征仪式,具体通知由省项目办另行发布。
(七)派遣上岗。志愿者完成本省集中培训和出征仪式后,由地市项目办统筹安排到服务地报到,参与服务单位工作,并与服务县(市、区)项目办、服务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和安全健康责任书(省项目办提供统一版本),并于 8 月 15 日前登录全国系统确认、完善相关信息(二次注册),具体安排以当地通知为准。
(八)二次补录。省项目办根据志愿者流失情况和需求情况,择期开展补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所有时间安排及事宜以省项目办发布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广外青年”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或联系项目办咨询。
九、政策待遇(2023年供参考)
(一)政策支持
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符合相关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以在考研、报考公务员、计算工龄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保障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山区)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可通过认证成为广东省“五星志愿者”,享受相关的激励措施。
(二)资金保障
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用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1.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地方财政: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缴纳),保证各级项目办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宣传等工作。
3.保险∶各地要确保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考虑到西部计划志愿者地域跨度较大、影响安全因素较多等特点,各地要按照全国项目办的有关要求,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其他补充医疗保险。
4.食宿∶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相关政策及服务保障以团中央及团省委最终下发的通知为准。
十、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团委书记、毕业班辅导员及研究生辅导员将有关事项及时通知学生,做好宣传发动以及招募等事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到乡村工作,积极投身服务乡村振兴,在青年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相关政策和工作安排以省项目办发布方案为准。
联系人:广东项目办 020-87786223
学校项目办 吴怡老师 36207025
校青志中心 吴心仪
蔡淳欣(大学城校区)
何媛芳(白云山校区)
工作邮箱:gwvolunteer2014@163.com
附件:1.2024年乡村振兴行动微信咨询群二维码
2.2023年 “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岗位及专业名录(供参考)
3.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报名流程
4.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体检项目
5.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体检标准
6.既往病史承诺书
7.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家长知情同意书
8.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学院申报汇总表
9.2024年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答疑
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