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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8-2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推动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到人、到项目”的工作思路,由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和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下称“青创基金会”)联合实施“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

本项目以培育新时代青年创新创业主体为宗旨,通过发掘一批青年创新创业主体进行直接资助和重点支持,以进一步聚焦共青团为党育人功能,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项目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大学生创业就业等3类群体领域,分设科技创新“攀登计划”(下称“攀登计划”)、乡村振兴“头雁计划”(下称“头雁计划”)、大学生创业“金种子计划”(下称“金种子计划”)3个子项目,2021年拟通过各渠道支持3类创新创业项目不少于600个。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1年“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主要包括申报、评审、资助、服务等环节。

(一)申报

主要采用组织化推荐申报及社会化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 组织化推荐。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当地共青团组织和有关推荐单位的具体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 社会化申报。请项目负责人对照本通知的征集标准和有关要求,完善推荐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等材料,自行发送至邮箱cfyee@sohu.com

项目申报时间:2021825日止。

(二)评审

青创基金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基础审核(必要时将请地方团组织协助审核),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代表组设专项评审委员会进行专业评审,经过既定程序并公示后形成支持项目名单和资助额度。

项目评审时间:20219月(暂定)

(三)资助

1. 单个项目的资助标准:“攀登计划”510万元、“头雁计划”35万元、“金种子计划”不低于1万元。

2. 为加强共青团组织与受扶持项目的直接联系,将通过各省级团委统一办理资助手续:青创基金会同省级团委青年创业相关部门(单位)签订资助协议、发放资助款、寄送资助证书等,并将项目纳入团中央扶持项目库。

资助款拨付时间:202110月(暂定)

(四)服务

联合省级团委及有关创服机构,按照组织、资金、金融、课程、导师、活动、孵化的“七个一”的支持体系和3个子项目支持重点,对入选支持计划的各类创新创业项目提供针对性、常态化的综合服务。

二、征集标准

(一)项目总体标准

1. 项目负责人年龄35周岁以下(含),年龄划分以2021825日为界(涉及赛事活动遴选推荐的以活动具体要求为准);团队合伙创业的,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主要合伙人平均年龄35周岁以下(含)。其中,“金种子计划”项目负责人、主要合伙人需为在校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学生(含专本硕博)。

2.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3.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 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

       5. 原则上近3年(20182020年)已接受青创基金会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可提供其他创业支持。

(二)子项目标准

1. “攀登计划”重点资助支持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前沿科技领域(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光子与微纳电子、集成电路、网络通信、生物医药、现代能源系统、新材料、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地球科学等)中取得一定成绩、创造性成就及在科学技术普及、成果推广转化工作中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硬核”青年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2. “头雁计划”重点资助支持在乡村振兴示范、青年就业带动、脱贫巩固拓展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及模式做法具有特色、较为成熟的青年涉农创业项目及农村青年非涉农创业项目。

3. “金种子计划”重点资助支持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高校学生(在校或毕业未满5年)创业项目。

每个项目只能从“攀登计划”、“头雁计划”、“金种子计划”中选择一个类别申报。

三、联系方式

各相关单位原则上每个类别最多推荐1项,如项目有突出成果的,可视情况推荐候选项目。报送多个项目的,需建立文件夹,并将文件夹命名排序。需要推荐项目的学院,请于2021年821日晚21前将附件《2021年“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项目申请表》及对应项目文字介绍材料word版,报送工作邮箱,邮件需以“学院+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为邮件名,逾期不候。校团委将根据项目择优推荐,对于材料不齐、条件不符合的项目将不予推荐。


联系人:校团委 吴怡

工作邮箱:201710069@oamai.gdufs.deu.cn

附件:2021年“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项目申报表

校团委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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