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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社团年审的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25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按照《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要求,开展2020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

学校成立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社团年审进行评议审核。评议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组织部、宣传部、保卫处、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学生社团业务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团委。

二、年审要求

(一)年审对象。此次年审对象为我校2019年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含直属类学生社团,申请注销的学生社团除外)。

(二)年审内容。学生社团年审内容包括社团成员构成、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年度活动清单、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财务状况、有无违纪违规情况等。

(三)学生社团类别。我校学生社团类别调整划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等7个类别。原直属类学生社团类别取消,按照上述类别进行调整参与年审。

学生社团根据类别确定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学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为确保社团指导工作的稳定性,从2019年起要求业务指导单位连续指导周期不少于2年。

(四)学生社团骨干遴选。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校团委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的指导下,通过提名推荐、公开选举、考察公示、审核批准等环节遴选产生。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社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遴选产生,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五)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根据社团分类及管理实际,以机关职能部门为业务指导单位的学生社团,由机关职能部门从本单位教职工中推荐指导老师;以体育部为业务指导单位的学生社团,由体育部党总支从本单位教职工中推荐指导老师,其他社团原则上推荐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辅导员担任指导老师。

三、注意事项

(一)评议委员会将对学生社团年审进行评议审核,评议审核结果将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核准后方可执行。

(二)评议委员会将对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只有进行登记的学生社团方可继续开展活动。

(三)评议委员会将对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在评议委员会的指导下,由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社团指导老师、社团负责人的辅导员共同参与。整改期限一般3至6个月,整改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活动。对整改不力的学生社团按学生社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注销。

(四)申请注销的学生社团应在业务指导单位指导下,向评议委员会提交注销申请,按照相应流程进行注销。已经注销的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五)各学院内部不再设立院级社团,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内部学生组织统一纳入学院管理体系,无需开展年审。学院内部的志愿者协会、辩论队、体育队、艺术团并入学院团委、学生会管理,落实学院团委书记、学生会指导老师的管理责任。学院内部的党建、自强社、校友会、创新创业中心由学院党委指定指导老师(或并入团学架构),落实管理责任。

四、工作要求

学生社团按照要求填写附件1-5,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后将材料提交给业务指导单位审核,由业务指导单位向校团委递交年审材料。其中,纸质版递交至南校青年之家331办公室,北校行政楼1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wshelian@163.com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月8日。

联系人:万东方,联系电话:86253460。

 

附件: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社团年审表;

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社团年度活动清单;

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社团资产清单;

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社团指导单位主要职责;

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主要职责。

 

 

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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