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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青年之家”(北校区)场地使用申请表
作者:   时间:2019-10-21   点击数:

 

日期:

 

活动名称

 

活动性质

 

申请单位

 

参加人数

 

活动负责人

(学生)

 

联系电话

 

负责老师

 

联系电话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设备需求

 

 

 

活动形式

讲座      □晚会      □比赛        □其他形式              

申请单位:

 

 

(签章)

日期:

 

 

校团委意见:

 

 

(签章)

日期:

 

 

 

 

 

“青年之家”(北校区)场地使用申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学生活动在确定必须申请使用“青年之家”(北校区)场地后,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请及使用。

1.请在团学时空http://youth.gdufs.edu.cn下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青年之家”(北校区)场地借用申请表》。(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按附件中的填写范本认真填写有关申请表的内容。

3. 若各学院、班级组织学生申请使用场地,须由单位负责人(学院辅导员、团学指导老师)批准签字,加盖公章。

4.须于使用前一周将申请表递交到相关指导老师处签字,再送至校团委王泽蔚老师处(联系方式:13427516122 办公地点:北校区行政楼109进行审批,并加签“团委意见”一栏。

★如在审批过程中出现问题,由校团委负责老师或校团委办公室学生进行解释说明。

★如活动时间有冲突,校团委办公室将根据校级活动优先学院活动,行政活动优先娱乐活动的次序进行综合审批。同等级别下,则按先后顺序进行审批。

5.通过校团委审核后,借用单位需在使用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表送交北校区行政楼109室,进门右侧桌子上的黑色文件夹内,并填好文件夹内的《校团委青年之家场地借用登记表》。之后由校团委办公室安排相应“青年之家”(北校区)的场地管理员进行跟进与指导。

★借用单位的申请经校团委批准后,借用时间,使用情况将登记在册。无正当理由放弃两次或以上者,该学期不再受理该单位借用申请。

6.如有特殊情况,可与校团委办公室青年之家负责人进行联系:
北校区 周琪 13326780903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注意事项:

1)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相关规定,使用事实应与申请内容相符,严禁在“青年之家”(北校区)场地从事危险的活动;

2)在学校核准场地收费使用之前,场地免费向本校师生开放,暂不受理校外及其他商业性活动;

3)严禁携带鞭炮、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及其它有毒、危险物品进入场内,不得在场内饮食;

4)严禁随意摆放杂物、乱扔垃圾、泼水、吐痰等;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擅自进行装修;

5)未经许可不得在场内张贴海报、宣传标语等;

6)每次举办活动的时候必须有一位指导老师在场,并指导学生维持秩序;

7)借用申请批准后,所借场地不得自行转借其它单位使用;

8)借用单位应爱护场地器材及设备,若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作出相应赔偿,场地内物资不允许外借;

9)举办活动如果需要使用无线话筒请举办方自备足够数量1.5V电池;

10)原则上不受理安排50人以下200人以上的活动;

11)本着节约资源原则,每次活动的时间需控制在3小时以内;

12)活动结束后,举办方负责清理现场,并做好卫生清洁,场地工作人员检查卫生、设备并做记录后,举办方负责人签名确认方可离场,不良记录会影响该单位以后对场地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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