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请审批表
社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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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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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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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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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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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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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负责学生 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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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负责老师 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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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类型 |
勾选 |
详细活动类型(具体审批要求请见表格下方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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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非社团内部成员参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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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境外人员(含国外及港澳台人员)参加活动或开展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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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团名义到校外参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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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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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0人参加的大型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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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校开展的学生社团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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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校内单位邀请协助举办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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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于社团内部成员的常规活动 |
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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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单位提供工作经费 |
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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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划拨的活动经费 |
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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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简介 |
(100字以内,活动方案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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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 申报意见 |
(申报意见应写明:以上情况属实,本社团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
会长签名: 日期: |
指导老师 审批意见 |
(除社团内部开展的常规活动以及公益类社团开展的常规志愿服务活动,其他非常规活动举行时,社团指导老师须全程参与)
签名: 日期: |
指导单位 审批意见 |
(学生社团指导单位须把握学生社团的政治方向,及时、全面了解学生社团的发展状况)
签章: 日期: |
党委宣传部 审批意见 |
签章: 日期: |
国际交流处 审批意见 |
签章: 日期: |
保卫处 审批意见 |
签章: 日期: |
校团委 审批意见 |
签章: 日期: |
注:
1.该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后,一份交校团委,一份交指导单位,一份由学生社团自行存档。
2.社团开展的仅限于内部成员参加的常规活动,由指导单位审批,报校团委备案。
3.根据学校规定,以下情况经指导单位批准后,须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再报校团委审批。
(1)学生社团邀请非社团内部成员参加活动,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被邀请人基本情况以及被邀请人单位出具的其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必要时须报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活动举办时,社团指导老师要全程参与。
(2)学生社团邀请境外人员(含国外及港澳台人员)参加活动或开展合作,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以及被邀请人基本情况。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团委同意,并报校党委批准。活动举办时,社团指导老师要全程参与。
(3)学生社团以社团名义到校外参加活动时,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并为外出人员购买保险,做好安全预案和通知。活动举办时,社团指导老师要全程参与(公益类社团开展的常规志愿服务活动除外)。
(4)学生社团举行跨校活动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有关规定报请团省委或省学联批准。活动举办时,社团指导老师要全程参与。
(5)学生社团举行超过200人参加的大型活动时,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活动方案。活动举办时,社团指导老师要全程参与。举行超过500人参加的大型活动时,还须提前15个工作日将活动方案报保卫处审批。
(6)面向全校开展的学生社团活动,须通过校团委组织的竞标,并纳入学校年度活动审批范围;未通过学校年度活动审批的,一律不得举办。活动举办时,社团指导老师要全程参与。
4.校内单位主办活动并邀请学生社团参加或协助,邀请单位须提前7个工作日将活动方案报指导单位和校团委。同时,学生社团向指导单位提交活动审批表,由指导单位审批,报校团委备案后,学生社团可参加或协助活动。邀请单位须对学生社团参与其活动负责,并安排本单位教师干部全程参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