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暨优秀服务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团粤办发〔2016〕28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一学一做”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团粤办发〔2017〕2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实际,团省委学校部决定开展2017年广东省高校“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活力在基层”活动)。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省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的院系团委(总支),班级团支部,以及社团团支部、公寓团支部、实验室团支部和网络团支部等新型团支部。
二、活动内容
全面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各高校团委要按照“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立足基层、面向团员,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围绕“一学一做”、思想引领、创新创业、学术研究、文体艺术、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方面,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重点在每年全省科技学术节和文体艺术节期间,结合自身特色亮点工作组织开展活动,提升基层组织活力,夯实高校基层团组织的基础。各基层团组织应重点开展以“一学一做”为主题的团日竞赛活动,内容包括团员自学、撰写学习心得、团干部开展主题团课、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中开展入团仪式、征文活动、组织整顿、团员先锋岗(队)创建等。
三、组织方式
“活力在基层”活动分两个赛季开展,其中2017年4月至6月为第一赛季,7月至11月为第二赛季。每赛季“活力在基层”活动分为方案申报、校级评选、组织实施、省级评优四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1. 方案申报。各基层团委发动基层团组织参与活动,由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登陆“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注册账号并填写详细资料,此前“活力在基层”网站的旧用户可用原账号密码登录,首次登录需要补填资料。各基层组织围绕“一学一做”、思想引领、创新创业、科技学术、文体艺术、权益维护、“三下乡”、“三走”等共青团品牌工作设计团日活动,依照网站要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提交。
2. 校级评选。学校将依托“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开展校级主题团日竞赛,根据团省委工作要求及本校实际情况,构建本校的项目立项及评比考核机制,各团支部组织开展,由各学院根据资助分配名额,推选进入复审的主题团日活动均能获得200元资助奖励。被评选为年度十大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的将另行资助。
3. 组织实施。所有提交了方案的基层团支部,都应实施完成方案,并在“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上记录实施过程和成效,定期上传文字(活动总结要求详细、全面,能够清楚反映活动的形式内容、参加对象、人数及活动成效)、图片(3-5张反映活动概况)、视频等资料。并在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所有材料的上传。校团委将依据考核机制检验活动实施效果,重点考察组织内团员的参与度、活动取得的成果、影响力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指标。各基层团组织和个人参加“活力在基层”竞赛的情况要与校内团学表彰和评优挂钩。
4. 省级评优。团省委学校部在每个赛季最后一个月(6月及11月)进行当季优秀团日活动评选,校团委将根据本校活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筛选,从中择优选取10个优秀项目,通过“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平台上报推荐,每赛季高校推荐的10个优秀项目中须有5个关于“一学一做”活动主题的项目。团省委学校部每赛季选出250个优秀项目,给予每个项目相应的资金奖励作为活动补贴(团委(总支)1000元,团支部800元)。团省委将加大对获奖团支部和团支书的培养和扶持力度,在各项评选评优、干部选拔、组织培训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四、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活力在基层”活动是群团改革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团支部活力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团委参赛情况将与校级“五四”评优挂钩。各基层团委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团省委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基层团委要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及时将活动的有关要求传达至基层团组织,精心组织好参赛工作,加强动员鼓励基层团组织投入到活动中,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及影响。
3. 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基层团委要强化宣传引导,发挥榜样作用,加强典型选树,挖掘、提炼先进经验,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阵地和官方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体,推广好经验、分享好做法,营造实施“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浓郁氛围。
联系人:北校区 黄慧婷 13611481806
南校区 廖景伦 15602291574
附件:参赛会员使用说明
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