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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请成立校级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宣传部   时间:2018-06-04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学生社团:

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广外党〔2016〕24号)要求,现将2018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工作的要求

1.2017年在校团委注册的学生社团和各职能部门主管的社团需按照通知要求,按期向校社联提交材料,接受校团委年审;

2.各学院需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和本院社团管理办法对本院学生社团进行年审,并将年审结果报校团委备案;

3.校团委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社团进行年审,并集中公示公告社团年审情况;

4.学生社团完成年审工作后方可开展活动。未通过年审的学生组织须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活动;

二、年审所需提交资料

1.2017年在校团委注册的学生社团(名单见附件):填报附表1-5,表格需签字盖章;

2.各职能部门主管的社团:填报附表1-3,表格需签字盖章;

3.学院学生社团:填报附表6,表格须签字盖章。

三、年审资料上交的时间与方式

各学生社团请于2018年6月11日-6月20日间,在校社联办公室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7:30-18:30),按以上要求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年审纸质材料,并请于6月20日24:00前将材料的电子版发到社联邮箱(gwshelian@163.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

北校社联办公室曾璐祺 13600025773;

南校社联办公室董镓琦 13286887911。

(办公地点:北校区体育大楼三楼、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附:

1、2017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社团名单

2、关于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通知

3、关于开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4、党24号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的通知

 

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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