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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1年“雷锋月”前期实践活动通知
作者:校团委   时间:2011-02-25   点击数:

一、活动主题:“幸福广东·当先”之雷锋月系列活动

二、活动主办方: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三、活动承办方:广外大各学院志协

三、活动内容:

三月雷锋月,通过学生 “服务实践”和在校内“宣传展示”的过程,达到传播志愿服务精神和增强广东人幸福感的效果。这既让更多人加深对志愿精神的了解,投入到志愿服务当中去,成为有责任心而无私奉献的志愿者;也使更多人对现今生活的幸福感明显增强,从而愈发有动力有活力挥洒青春建设一个幸福家园与美好未来。

四、活动的组织形式

为加强管理及扩大影响力,本次活动面向各学院志协,各学院志协派出人员队伍到实践基地进行志愿服务实践。

(一)、流程

第一、实践进行阶段31日——326:自主寻求校内(外)活动基地及场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内(外)帮扶活动。

第二、实践展示阶段(3月31日)(以校道摆摊的形式,回顾、总结、展示校外活动成果)

时间

活动推进

2月25日

校团委发布活动通知,并挂于团学时空网站

3月1日(暂定)

中心与志协开会,详细说明及解答有关问题

3月3-6日

志协上交活动策划书

3月8日

校团委公布审批结果

3月9日-26日

各队伍按计划进行实践活动

3月31日

进行活动内容展示,形式不限

4月7日

志协提交总结材料

4月20日

中心公布优秀队伍及个人

(二)、活动须知

(1)各学院志协则必须派出至少一支队伍参加活动。每支队伍不得少于10人。

(2)若学院志协在3月份已有自己的品牌活动,且该活动与幸福广东和雷锋精神有关,该志协在阶段一可以只在校内开展自有品牌活动,而在阶段二的摆摊宣传中只需展示自有品牌活动的相关内容。

(3)各学院志协于3月6日18:00前把活动策划书电子版(word2003)发送到邮箱: gwlfy2011@163.com

(4)各志协必须在3月份前3周内开始进行校外服务实践(第一阶段),活动持续时间不限,鼓励在基地长期服务。

(5)学院应加强对本单位“雷锋月”工作的指导。学院组织队伍时应加强队员的选拔、培训、管理工作。

五、关于评优及时数(实践部分)【暂定】

本次“雷锋月”活动将设立“雷锋月优秀志愿队伍”“ 雷锋月优秀志愿个人”两个奖项。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实践服务效果、材料上交情况等依据,将选出“雷锋月优秀志愿队伍”;“ 雷锋月优秀志愿个人”由各队伍推荐2人,依据志愿服务期间表现最终选出8名优秀个人。

各队伍服务期间,团委助理会跟进志愿服务情况,登记、注册各队员服务时数。

六、其他注意事项

相关 “雷锋月”活动信息将不定期发布于“团学时空”。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校团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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