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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青团中央2012~2013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广东共青团   时间:2012-07-03   点击数: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加强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团中央决定实施2012~2013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规划。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党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要求,着眼青少年成长发展新变化和共青团工作实践新需要,深入研究共青团工作和事业发展中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新形势下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提供有力理论支持。

   二、课题类别、申报和资助

    课题分为重点研究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两类。

    1.重点研究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并通过评审立项的,团中央相关部门和单位将进行必要协助指导,并根据研究需要给予每个课题组不少于3万元的经费资助。重点研究课题成果在结项时被评为优秀的,将受到表彰和推介。申报此类课题未被立项的,将自动转入一般研究课题的立项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将被确定为一般研究课题。

    2.一般研究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并通过评审立项的,由相关省级团委进行必要协助指导,团中央原则上不直接给予经费资助。如课题组在课题选题、设计论证及研究力量配置上特别突出的,经过评审后可改列为重点研究课题,并按照相应标准给予经费资助。一般研究课题成果在结项时被评为优秀的,团中央将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并进行成果推介。

    3.《课题指南》(见附件1)中所列条目主要是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报课题组可据此确定具体研究题目。

    4.课题申报由课题主持人负责。申报课题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所在地(系统)的省级团委宣传部门(研究室)或相关机构,由省级团委审核把关后报团中央课题评审办公室。共青团系统外的课题主持人所申报的课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直接向团中央课题评审办报送申报材料。

    5.每个课题组(主持人)原则上只允许申报1项课题。申报课题须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样式可登陆中国青少年研究网(http://www.cycs.org)下载。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

    6.所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时限为6个月(自立项之日起)。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动员。省级团委要加强领导,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鼓励团干部积极参与,并将其作为提高团干部理论思维和研究能力的重要抓手。要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团属教学研究机构及高校、党校、社科院、行政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

    2.形成研究合力。要注重吸纳多方面学有造诣、富有经验的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同时也要注意吸纳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团干部和青少年工作者参与,充分发挥好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两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大力拓展研究广度和深度。

    3.加强指导服务。要及时跟踪和了解本地本单位的课题申报情况,积极指导各课题组紧密结合工作特点及优势申报课题。要加强与课题评审办的沟通,协助课题组做好课题论证和申报,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咨询有关情况请与团中央课题评审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杨长征  马懿

    联系电话:010-88422055 88420722(传真)

    电子邮件:cycra@sina.com或louke11@yahoo.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办公楼812室

    邮政编码:100089

    附件:

   1.共青团中央2012~2013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2.共青团中央2012~2013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2年6月7日

(责任编辑:校团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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