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组织:
为规范我校室外场地的使用,学校于2004年6月印发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活动使用室外场地规定》(广外大校[2004]42号)。随着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师生代表在使用及审批室外场地过程中所反馈的建议,经相关部门实地考察商议,按学校规定,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我校室外场地的使用及审批,营造美观、整洁、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现将学生活动使用室外场地的规定重申及说明如下:
一、使用范围
校级或院级举办的面向全校的需要申请室外场地进行咨询、宣传、报名、派票等活动,可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和履行审批手续。
★ 学校严格限制利用室外场地开展商业性活动,禁止举办低层次或不健康的商业性活动。
★ 凡派发广告、赠送促销、收费报名、展示产品或销售等行为除有证明为公益性外均为商业性活动。商业性活动各组织单位须确保产品质量和活动合法,否则后果自负。
★ 学生个人和未经登记的团体不得以学生活动为由假冒学生群众组织、社团协会申请使用室外场地。
二、使用时间
常规活动的宣传一般只能申请使用室外场地1-2天,使用时间段为11:30-12:45或16:30-18:30。
大型活动一般安排在周四14:00-18:30。
三、使用地点
北校区:
生活区靠相思河西侧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