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是我校各学生团体的联合组织,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以实现各学生团体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其功能在于管理校内各学生团体,同时为各学生团体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建议,指导各学生团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繁荣校园文化,推动校风建设,进一步开拓学生视野,为同学们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为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素质做出贡献。
目前,在学生团体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学生团体已有58个。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学生团体注入新鲜血液,现接受新学生团体成立申请。
一、学生团体申请成立的基本条件
(一)学生团体开展工作和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有关规定,服从学生团体联合会的协调安排和管理。
(二)有学生团体章程。团体章程必须明确规定本团体的宗旨和活动目的、团体活动的内容、开展活动的方式和招收团体成员的方法。任何学生团体不得从事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三)有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团体筹备负责人。至少10名学生联合发起,负责人必须具备开展该学生团体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强,熟悉本团体业务;热心社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工作热情;通过由学生团体联合会组织的团体负责人考核。
(四)各团体需聘请至少一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担任团体指导老师,进行政治及业务指导,否则不予成立。
二、申请成立学生团体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
如具备上述四个基本条件,则可以向校学生团体联合会提交正式书面材料。正式书面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生团体章程(必须包括以下八方面):
1.申请成立学生团体的目的和理由;
2.拟成立学生团体的名称和类别;
3.性质和宗旨;
4.团体的常规活动和精品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5.会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
6.组织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
7.活动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8.章程的修改程序等其他有关事项;
9.其它必要事项。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成立学生团体申请表》附件1
(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成立学生团体申请书》附件2
(四)学生团体成立后一年内的工作计划及活动计划
(五)学生团体拟定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辅导员书面意见
(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团体指导老师信息表》附件3(加盖公章)
(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团体指导老师责任书》附件4
(八)学生团体成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未来发展前景预测
(九)会员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活动安全性审核程序。
三、申请时间与方式
各有意成立学生团体的主要筹备负责人,请于6月3日-6月7日间,在团联会办公室值班时间17:30-18:30,按以上要求向学生团体联合会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并请于6月7日前将材料的电子版发到团联邮箱(gwtuanlian@163.com)。
办公地点:
北校区财院体育馆 团联办公室
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团联办公室
校团联会将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团体管理规定》对申请成立的学生团体进行严格审核,最终报校团委审批。
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发起成立学生团体申请表
附件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发起成立学生团体申请书
附件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团体指导老师信息表
附件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团体指导老师责任书
(责任编辑:校团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