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i”志愿系统 志愿时认定劳动实践学时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时间:2024-07-11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劳动实践学时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参与暑期“三下乡”、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资助政策下乡行等社会实践;参与学校各类志愿活动、勤工助学以及国家应急、国际赛会、社会公益等劳动实践活动,都可认定为“服务性劳动”,属于劳动实践学时范畴。经与学工部商定,学生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是由在“i志愿”系统中注册的校内或校外官方公益组织开展的,该生在“i志愿”系统中的志愿服务时数,可一并认定为劳动实践学时。2023-2024学年度志愿时认定劳动实践学时工作将于暑假期间开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范围

202391日至2024820

二、认定时数范畴

学生在规定期间内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其服务时长被录入进“i志愿系统”,并被认定的志愿服务时数。本学年由校内单位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已经在“i志愿”系统和劳动实践时系统同步录入时数的,无需申报。

三、负责认定主体

各学院团委


四、工作流程

各学院团委需组织本学院学生填写《志愿时认定劳动实践学时登记表》(附件1)。学生填写好登记表后,需要一并提交志愿时截图,供学院团委开展认定核查工作,避免出现多填多报的情况。由于不提交截图或没有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导致无法核查的,将不予认定时数。

核查无误后,学院团委需汇总学生填报的登记表,一名学生仅保留一条合并所有认定时长的总数据,汇总完毕后将登记表命名为 “学院名+2023-2024学年度志愿时认定劳动实践学时”,于82024:00前上传至附件2的报送链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必须按时报送,过时不候,过时不补。原则上转换的时数为820日前开展的活动时数,820日以后数据由学院自行对接处理。截图材料各学院自行审定留档。

2.认定工作涉及学生数量大,各学院团委要做好统筹工作,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填报,并做好填报指导工作,要做到学生不漏报,及时、如实、准确填报。如因格式错误或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录入时长,将由学生自行承担后果。

3.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时数认定的核查工作。时数认定事关学生综合测评,各学院的认定核查工作务必要做到公平、细致、全面,各项填报的内容和时数截图,均需要复核审定,要做到不多报,不少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伪造志愿时数情况的,将直接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时数认定,并通报学生所在学院。


联系人:校团委 吴怡老师

学生工作部黄丹老师

 校青志中心 吴心仪

 校青志中心 莫丰源(白云山校区)
 
校青志中心 毛庆茵(大学城校区)

工作邮箱:gwvolunteer2014@163.com

附件:

1.志愿时认定劳动学时登记表

2. 2023-2024学年度志愿时认定劳动实践学时登记表报送链接


校团委

202479



附件2 2023-2024学年度志愿时认定劳动实践学时登记表报送链接



联系我们
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行政楼109
联系电话:020-36207025
南校区: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青年之家331
联系电话:020-39328298
邮编:510420 / 510006
邮箱:tuanwei@gdufs.edu.cn
办公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