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社会各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志愿者联合会决定开展第八届广东志愿服务金银铜奖宣传推选活动。现将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民政厅、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主办单位: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支持单位: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
二、奖项设置
本届金银铜奖推选活动设个人奖、集体奖和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三类,其中个人奖和集体奖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三、推选条件
(一)个人奖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影响力;
2.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学习、工作、生活的注册志愿者(包括在广东学习工作满1年以上的港澳台侨志愿者),或参加有关专项援助计划的志愿者,或连续专门从事志愿服务超过6个月的志愿者;
3.持之以恒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事迹(业绩)突出。参评金奖和银奖的志愿者原则上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500小时,参评铜奖的志愿者原则上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600小时(参与“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等省委重大战略实施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或在专项重点工作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社会公德、诚信等方面行为及不良记录;
5.曾获往届广东省志愿服务金银铜奖的个人5年内一般不再参评相同或以下级别奖项。
(1)金奖个人推选条件
①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获得党政和群众普遍认可,并对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②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③曾获广东省志愿服务银奖或市级(市委市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颁发)以上志愿公益奖项。
(2)银奖个人推选条件
①在志愿服务领域能够发挥良好的模范引领作用,具有一定的地区号召力和影响力;②曾获广东省志愿服务铜奖或县(区)级以上公益志愿奖项。
(3)铜奖个人推选条件
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在志愿者中具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②曾获相关志愿公益奖项。
(二)集体奖基本条件
1.在我省行政辖区内依法成立2年或以上、拥有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年均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00小时、在民政部门登记或所在街道备案的志愿服务组织、或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下的志愿服务团队(高校志愿服务团队除外),或曾为我省中心工作、重大活动、灾害救助、国内外援助项目、志愿公益行业发展等提供突击性、专业性、持续性志愿服务的优秀团队(参与“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等省委重大战略实施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或在专项重点工作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志愿服务组织有固定的活动场所,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运作规范,财务公开透明,社会公信力强;
3.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组织无违反社会公德、诚信等方面行为及不良记录;
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考虑;
6.曾获往届广东省志愿服务金银铜奖的志愿服务组织(团队)5年内一般不再参评同级或以下级别奖项。
(1)金奖集体推选条件
①在全省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大,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获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②有全省知名、基层群众广泛赞誉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入选“益苗计划”省级示范项目或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全国赛优先;③曾获广东省志愿服务银奖或市级(市委市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颁发)以上志愿公益奖项。
(2)银奖集体推选条件
①志愿服务成效突出,社会影响力较大,获地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②有较高社会知名度、服务地群众普遍认可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入选“益苗计划”省级示范项目或重点培育项目优先;③曾获广东省志愿服务铜奖或县(区)级以上志愿公益奖项。
(3)铜奖集体推选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②有服务地群众认可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③曾获相关志愿公益奖项。
(三)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推选条件
此项奖项由各地市、县(区)等志愿服务工作部门人员,志愿服务组织(团体)负责人或管理者,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指导老师等群体参评。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辨别力;作风正派,社会形象好,群众威望高;
2.热爱志愿服务工作,努力学习并掌握志愿服务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深入把握新时期志愿服务的规律特点,积极探索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
3.从事志愿服务管理或服务工作2年以上,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表现优异、事迹突出;
4.能围绕党政中心大局,紧密结合新时期志愿服务工作任务,有力有序组织实施各类志愿服务项目,积极推广志愿服务文化。
四、推报安排
请各单位主动挖掘在志愿服务工作中,事迹突出,符合要求,有代表性的集体或个人参评。原则上各单位在优秀个人、优秀集体、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三类奖项中,选择一项进行推报,没有合适对象可不推报,校团委将择优推报至省里进行评选。请推报学院认真研读通知要求和《填表说明和材料清单》(附件1),审核推报对象的基本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指导和审定,申报表、事迹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对象政治审查情况说明、汇总表报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以“学院名+省志愿服务金银铜奖评选材料”为邮件名,于1月25日(周四)15:00前发送至校团委吴怡邮箱。
联系人:校团委吴怡
工作邮箱:201710069@oamail.gdufs.edu.cn
附件:1.填表说明和材料清单
2.个人奖推荐申报表
3.集体奖推荐申报表
4.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推荐申报表
5.汇总表
校团委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