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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首届“青年人才交流会”邀请函
作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团委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生会   时间:2016-04-11   点击数:

尊敬的用人单位:

为满足社会各企事业单位人才战略储备需求,同时帮助我校优秀学子充分利用暑期到社会各单位开展实习实践锻炼,提升就业创业技能,在用人单位和我校青年学生间搭建优质交流互动平台,我校定于“五四”青年节当天下午(201654日,星期三)在广外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举办首届“青年人才交流会”。我们热烈欢迎社会各单位、各创新创业团队前来参会。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主题:激扬青春 放飞梦想   

  

二、时间:201654日(星期四)14:00-17:00  

  

三、地点:广外大学城校区(具体举办场所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请将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和参会回执(见附件1)于2016422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至本次人才交流会专用邮箱:gwqnrcjlh@126.com 。收到邮件后,我们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发送确认函电子版到贵单位联系邮箱(如成功发送参会邮件后三个工作日后未收到回复,请主动与我们联系)。

   

五、参会须知      

1.报到时间:2016 5 413001400。凭纸质版确认函报到,工作人员将引领至展位(面积约2.5m*2.5m)。

2.本次交流会免收入场费。

3.参会单位可自带招聘海报(规格:宽0.9m*1.2m以内),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简介、招聘职位、招聘条件等。参会单位可在招聘现场展位内张贴宣传海报、摆放易拉宝或发放宣传资料等(易拉宝或X展架建议尺寸为宽0.7m×高1.5m)。参会单位招聘宣传资料的内容不得涉及违法或反动信息;资料摆放不得妨碍参会人员人身安全。

4.我校原则上按应邀先后顺序酌情安排招聘展位。

5.提供免费停车位,届时请按指引停车。

   

六、其他事项说明

1.用人单位需结合实际,提供与大学生实际能力和素质相匹配的实习岗位。

2.按自愿参与、双向选择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应聘学生自由对接,确认人选后可形成双方协议。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学生购买相应的保险,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3.联系人:刘茹楠、徐蔓、刘诗薇;电话:0203932801136207025;专用邮箱:gwqnrcjlh@126.com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团委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生会

                                       201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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