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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4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将工作落细落实,引导青年学生走进社会基层,积极参与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校团委开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发布如下:

一、工作目的

统筹校内校外共青团力量,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基层,了解社会实际、服务人民群众、增强时代责任、提高社会化能力。

二、工作目标

推动不少于25%的学院团支部与城乡基层团组织结对,组织高校团员青年就近就便参与城乡社区实践计划。

三、工作原则

1. 区域共建。高校团委指导院系、班级团组织及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与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青少年宫等团的基层组织和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结对共建,结对关系保持相对稳定。
 2. 保持常态。在校期间以学校所在地报到为主、寒暑假期以居住地报到为主,统筹用好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服务、社区青春行动、“三下乡”、“返家乡”等实践载体,实现结对、报到常态化和长效化,提升参与面、覆盖面。
3. 项目化实施。以项目组为单位常态化开展工作,根据供需情况设计工作项目、目标任务和职责清单。工作项目动态调整,在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济困助学、就业创业、生态环保、文化传承、科技推广、卫生医疗、政策宣传等方面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辨识度的实践服务团队和工作项目。
 4. 社会化运行。校地双方共同探索社会化资源配置方式,采取众筹、共享等多种渠道,为项目实施提供人才、资金、阵地等资源,努力为工作提供保障。

   四、对象条件

1. 学校学生团骨干、“青马工程”学员带头,组织学生党、团员参加,带动青年学生广泛参与;
2. 学有余力,至少可参加1个学期(半年)的日常报到类工作项目或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报到类工作项目;
3. 社会责任感强,有服务奉献意识。

五、方式方法

1. 在校期间:以日常报到为主,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学生团员就近就便向城乡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报到,采取校地共建、支部结对、团员报到、骨干兼职等方式,参与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的学生可按需开展线上远程工作。
2. 寒暑假期:以集中报到为主,以“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为依托,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基层治理、实地调研、兼职锻炼等社会实践。

六、工作内容

发挥高校专业特长和人力资源优势,围绕地方和基层重点工作领域,创造性培育实施工作项目。主要包括:
1. 参与社区治理。围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计献策、开展服务。
2. 开展课后服务。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等内容,以志愿服务为基本方式,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等为阵地依托,常态化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3. 组织社会调查。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访民情、察社情、知国情,有针对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
4. 开展文体活动。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律、精神文明创建等内容,以书法、绘画、歌曲、舞蹈、话剧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益性文化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5. 促进基层团建。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项目实施等。

七、具体实施方案

1.摸排需求。各学院团委根据需求选择好学校周边乡镇(街道)、社区(村),通过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制定好详细的社区实践目标及计划,与乡镇(街道)、社区(村)建立结对关系,结对关系确立以后,学院团委将结对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分配给各级团支部。各级团支部工作受学院团委分配,确认结对关系后,需签署结对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大学生社区工作具体细则,约束双方履行工作期间义务,推动社区实践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组织结对。鼓励学院团委与社区“一对一”、团支部与社区“多对一”的方式建立结对关系,策划开展常态化服务项目;完成结对后,鼓励校地双方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学院学科专业优势和地方特色的品牌项目。

3.岗位对接。学院可依据自身优势,以大一新生、每年五四评优活动个人和集体为重点,带动25%的团支部参加活动,通过动员学生组织、班干部、团干部等学生骨干力量,由团支部带头组建社区实践工作。鼓励和倡导日常社会实践机会较少的团员学生积极参与。

4.兼职任务。综合服务事项、时长频次、工作成效和群众反映等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团员可推荐兼任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副书记、委员或团建指导员、青年干事等职务,进行重点联系培养。

5.认证评价。各学院团委结合实际制定大学生社区实践认证记录材料,其中包含社区实践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双向(学校、社区)评价情况等内容。将兼任基层团组织职务等团内激励内容计入“智慧团建”系统。

6.跟踪记录。活动期间,各团支部需记录工作情况和工作进展,认真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扩大社区实践影响力,以图片、媒体宣传等方式总结开展情况。

7.丰富载体。统筹结合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服务、社区青春行动、“三下乡”、“返家乡”等实践载体开展。

八、工作职责

1.各学院团委应鲜明地将学生团员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团员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提高大学生社会化能力的重要实践载体,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统筹确定参与结对共建的下级团组织和学生组织,公开招募学生团员并组成项目组;指导项目组根据学院优势和地方需求确定共建项目;根据地方基层团组织反馈情况,及时认定评价记录学生团员社区实践情况,社区实践成果证明表(附件2)供学院参考;统筹确定项目组指导教师;鼓励为报到学生团员购买意外保险;符合双方需求,并能长期开展合作的,鼓励学院团委与服务地团委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协议模板(附件4)供各学院参考。

2.符合社会实践(课外教学)实施内容的,相关学院应为参与学生出具相关社会实践证明,帮助学生申请社会实践(课外教学)课程成绩认定。符合志愿服务标准的工作,计入志愿服务时长和劳动实践时长。

九、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保障。各学院团委要将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作为促进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的有力抓手,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实施方案,多渠道整合社会化工作资源,统筹协调,为项目实施提供培训、食宿、交通、阵地等保障,促进服务项目长期、稳定、创新开展。

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团委要及时挖掘典型经验和特色项目,通过各类团属新媒体阵地,对实践过程中的创新做法进行有效宣传,不断扩大知晓率和覆盖面,形成“团组织支持、大学生主动、社区群众欢迎”的良好实践氛围。

严守安全底线。要确保师生在安全有序的条件下开展社区实践,鼓励学院为报到学生购买人身保险。要加强过程管理,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实践活动,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根据实践地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地质条件等,灵活规划报到时间、地点和方式,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

十、统计摸排报送典型

按照工作要求,各学院需填写大学生社区实践组织结对统计表(附件3)、活动佐证材料(结对共建框架协议、现场照片和新闻稿、活动通知等)需在4月26日前报送校团委。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学院项目安排表(附件1)需于5月12日前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在“广外青年”微信公众号开设“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专栏,介绍学院优秀经验做法。


联系人:校团委 吴怡

工作邮箱:gwvolunteer2014@163.com

附件:1.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学院项目安排表

2.社区实践成果证明表(团队及个人)

3.大学生社区实践组织结对统计表

4.大学生社区实践结对协议


                                  校团委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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