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为集中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学生的精神标杆,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幸福广东和文化强省建设,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举办第三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中国梦 奋斗最美丽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三、评选对象、内容、标准和程序
1.评选对象:广东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专科、研究生),各中职、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活动内容:面向全省大中专学生征选感动校园年度先进人物,举行颁奖晚会,以纪实视频、文字、嘉宾访谈(人物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年度大中专学生事迹集出版、候选人学校路演宣传等形式对人物情况、事迹进行介绍并颁奖。通过对大中专学生先进典型的深入挖掘、广泛评选和大力宣传、表彰,集中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中专学生的精神标杆。
3.评选标准及程序:评选活动分为高校组和中职、技工组,评选标准、程序等详细内容,参见《“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附件一)。
四、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
凡符合《办法》规定之条件者均可被推荐,每所学校限推荐2名,且不能在同一类别。
请各学院按照《办法》规定的方式积极组织好推荐工作,各类别的推荐名额不限,请于11月18日晚24:00前将电子版的《推荐表》(附件二),发到校团委指定邮箱gwgongqingtuan@163.com,文件名为“学院名称+类别+年度人物推荐”。
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需在校内公众平台(网站和微博)公示,宣传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号召同学们向优秀典型学习。各团委(学生会)官方微博分别编写本校推荐人选的事迹微博,在校内进行宣传,号召同学们转发学习,微博前缀统一为#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推荐#,并@广东学联@广外共青团-与你同行 官方微博。
五、工作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
由活动组委会下发活动通知,各学校配合宣传并组织开展相关校内选拔、推选工作。
(二)接受报名阶段(截止到11月22日)
1.各学校收集报名材料,推荐参选。
2.定期公布报名进展情况,并及时与组委会沟通反馈。
(三)评比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初)
1.根据《办法》,完成候选人筛选、酝酿,预备候选人答辩会等评比环节。
2.名单公示并公开投票。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突出“感人”。“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作为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品牌活动之一,在青年学生典型塑造、思想引导、文化感召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突出“感人”故事情节,推荐和评选一批在特定领域内具有先进思想、优秀才能和高尚品格的青年学生代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校园内形成发现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切实在青年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认真落实,注重细节。在活动评选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活动评选办法,认真落实宣传、推荐、评选、表彰等一系列工作,结合学校学生特色,认真思考评选方式,针对不同类型学生在前期进行深入挖掘和全面考察,综合评选、推报单位内代表性人物,切实为全校学生树立模范典型。
3.鼓励发展,跟踪培育。“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作为全省学生的学习标杆,在青年学生群体中具有深远影响。各学院要扎实做好年度人物的选树和宣传工作,号召和带动广大同学以其为榜样,努力学习,全面成才。对选树的优秀典型,要进行及时地跟踪和后期培养,在学生群体中进行长期、深入地榜样引导和先进教育。
七、联系方式
校团委联系人:
余海波:13416174246/664246
李佳欣:18826487614/617614
电子邮箱: gwgongqingtuan@163.com
附件:
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2013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校团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