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组织、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凝炼和培育大学生的时代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青春广外·凤鸣岭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十佳青年(第八届)评选活动,寻找和发现我校青年学生的榜样,展现我校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青年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挖掘和宣传我校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发挥优秀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我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丰硕成果,表彰和宣传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改革争先、对外交流、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优秀青年典型,凝聚和引领广外青年学子奋发有为,彰显青春奋进力量,实现人生理想。
二、活动主题
奔赴时代征程 逐梦榜样之光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2023年4月
四、评审机构
评选活动成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评审委员会由校团委常委、思政工作专家、学生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学生会主席团、师生校友代表组成。
五、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凡具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籍的在读中国籍本科生、研究生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形式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热爱伟大祖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自觉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重任,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3.作风优良,本领过硬,模范作用突出。为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学习态度良好、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能够在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参评事迹要求主要集中于2022年和2023年,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改革争先、对外交流、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担当时代责任、作风优良,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力,能以实际行动践行和弘扬广外价值观。
(三)评选类别
参评者需在某些特定领域具有突出成绩,并在青年师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思想引领类:理想信念坚定,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主动担当、勇于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道德品行优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2.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积极参加学术竞赛取得突出成绩或拥有一定科研成果等。
3.创新创业类:创新意识和创业意识强烈,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通过自身刻苦努力,克服创业历程的重重困难,取得突出成绩,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实践公益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贡献并有一定关注度。
5.文艺体育类:在文艺创作、评论、演出等方面有较大贡献, 在高水平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对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在体育竞技类省级以上比赛中名列前茅。
6.对外交流类:自觉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使者,通过创新方式搭建青年沟通桥梁,围绕“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有效传递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7.道德风尚类: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学习、生活、工作、家庭上的表现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8.励志青年类: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强烈的在逆境中创造奇迹,突破自我,不轻易向困难低头,努力奋斗,自强不息,勇于拼搏,奋进向上。
9.乡村振兴类:在涉农创业、乡村治理、乡村社会实践等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取得突出成就,身体力行参与创新研究,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奉献精神者。
10.敬业奉献类: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学生工作、社团活动,主动为师生服务并产生突出贡献的同学。
六、评选程序
(一)报名(3月13日---3月24日)
各单位或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宣传发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主产生单位推荐的申报人(个人不多于3个,集体不多于1个),上报申报人名单及相关资料。个人或集体也可以报名自荐。
(二)评选(3月24日---4月21日)
1.材料初评:评审委员会评审材料;
2.网络投票、候选人名单公示及考察;
3.终审答辩:入围候选人现场展示并答辩,评审委员会和大众评审共同评审,产生获奖人选;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
(三)宣讲
校团委将组织“榜样面对面”十佳青年事迹宣讲会。获奖者将优先推荐参评中国电信奖学金、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向上向善好青年等奖项。
七、推报办法
推报单位、自荐个人和集体须于2023年3月24日之前按如下要求报送材料至校团委办公室(大学城校区:青年之家331,白云山校区:六教B110),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自荐/推荐+单位+学院+年级+姓名”为邮件名,发送至校团委工作邮箱:gwxtwxcb2021@163.com。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证,将取消评选资格。
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表(附件1、2);
2.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正本三份(样本参照附件3);
3.近期彩色大一寸标准照(参照第二代公民身份证照片标准)、生活照各1张(只需电子版);
4.所获奖励证书或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自我介绍视频(视频时长1-3分钟)一份;
6.经本人签字后,自荐人将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单位推荐须由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盖章,统一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方为有效。
八、宣传平台
活动相关消息发布地址:
“团学时空”网站:http://youth.gdufs.edu.cn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团委”微信号:gwtwgfwx
联系人:校团委吴怡
联系电话: 36207025
校团委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
“青春广外·凤鸣岭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十佳青年(第八届)单位推荐申报表
单位: 学院 级 专业(班)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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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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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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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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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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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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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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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先进 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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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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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 表彰 奖励 情况 |
(填写入学以来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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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人 声 明 |
本人申请作为“青春广外·凤鸣岭南”十佳青年(第八届)评选活动之候选人,愿意遵守一切评选规则,本人确认申报资料准确无误,可公开发表。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或学院团组织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或学院党组织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评审委员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青春广外·凤鸣岭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十佳青年(第八届)自荐申报表
单位: 学院 级 专业(班)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职务 |
|
申报类型 |
|
主要 先进 事迹
|
(300字以内)
|
曾获 表彰 奖励 情况 |
(只填写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情况)
|
申 报 人 声 明 |
本人申请作为“青春广外·凤鸣岭南”十佳青年(第八届)评选活动之候选人,愿意遵守一切评选规则,本人确认申报资料准确无误,可公开发表。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青春广外·凤鸣岭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十佳青年(第八届)申报人事迹材料
正文(2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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