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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和 开展第二十五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的通知
作者: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时间:2023-01-30   点击数:

各基层团组织:

根据团省委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推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以及开展“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一)个人奖项评选条件为:

1.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2.户籍在广东省或在广东省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3.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风端正,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4.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5.申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需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申报“广东青年五四奖章”需近两年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荣誉。

(二)集体奖项评选条件为:

1.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集体成员中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3.集体成员的主体为在广东省工作或生活的青年。

4.申报集体应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或在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二、有关要求

(一)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要突出基层导向,注重挖掘和推荐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努力推选出受到团员青年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集体)典型。

(二)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学院党组织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

(三)时间安排。

1.申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的,相关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版须在2月4日(星期六)前报送至校团委李新璐校内办公邮箱,纸质版材料待通知入围后再提交。

2.申报“广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的,请于218日(星期六)前按要求报送至校团委李新璐办公邮箱。

附件

1.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材料一览表

2.第二十五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材料一览表





人:校团委 李新璐

联系电话:020-39328298  

电子邮箱:202110060@oamail.gdufs.edu.cn

地址:北校区行政楼109;南校区青年之家331



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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