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会第十二届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校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20年10月18日在南校区B8学术报告厅召开。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大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大会是在深入推进团学改革背景下的一次重要会议,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刘海春
组长:纪彬
副组长:涂颖、万东方、吴怡
二、代表基本条件
1.具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学生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严格遵守校学生会章程,在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能够充分履行代表的义务和行使代表的权利,及时传达大会精神,加强学生与学校、学生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三、代表的权利
1.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四、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革措施和工作建议。
五、工作推进安排
1.9月13日前,自荐代表以个人为单位,在“广外学生会”微信公众平台下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自荐代表人选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学院党委及团委核实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材料报送校学生会,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学生会工作邮箱。9月18日前,校学生会全委会遴选产生自荐代表。
2.9月15日前,各学院学生会、各相关单位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酝酿人选,召开代表大会或全委会,差额推选代表人选,向校学生会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包括《代表及团体代表人选正式名单》《正式代表人选登记表》《列席代表人选登记表(附件3、4、5)。
3.9月20日前,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对各推荐及自荐代表的资格审查,确定名单,并在团学时空网站进行公示。
4.9月25日前,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提交代表人选(含正式代表、列席代表)本人正面免冠彩色2寸标准照片(电子版命名“姓名+所在学院”,纸质版一式两张并注明姓名和所在学院,用于制作会议证件),纸质版材料报送校学生会,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学生会工作邮箱。
5.特邀代表推选事宜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代表选举工作,按照方案提出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大会代表的推荐和筹备工作。在选举过程中要严肃组织选举纪律,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推进,仔细填写有关表格。
2.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各推选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在广泛听取学校党团组织、学生组织以及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代表。
3.在推选代表过程中,各单位须积极做好自荐代表的发动和宣传,配合做好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确保消息准确传达,全面覆盖到各团支部和班级。
联系人:校团委吴怡老师;校学生会张冉
工作邮箱:gdufssuoffice@sina.com
联系方式:39328298、36207025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团体代表人选正式名单
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人选登记表
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
人选登记表
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自荐代表
人选登记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会
2020年9月2日
附件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
一、大会规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代会正式代表221席,其中包括学生骨干代表80席、优秀学生代表119席、自荐代表10席、特邀代表12席。另设列席代表24席。以各学院为单位,代表共分为19个代表团。
二、名额分配
1. 名额分配覆盖我校各学院以及主要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我校共有在籍全日制本科生19959人,各学院代表名额依据学院总人数1%比例产生,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2. 各学院代表中必须保证至少有1名学院学生会代表。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部长级及以上)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原则上应推荐至少1名品学兼优,在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志愿公益、社团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代表(非校、院学生会骨干)。
3.为贯彻落实全国学联改革方案精神,更好地体现大会的群众性和民主性,大会预留10席自荐代表席位(单列)。
三、资格和推选标准
(一)代表资格
1.正式代表:各学院推荐的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代表、自荐代表、特邀代表(校团委、校学生艺术团体、学生社团学生代表)。
2.列席代表:各学院团委书记、南国商学院、公开学院、国际学院学生代表。
(二)代表人选推选标准
1.思想过硬。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模范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3.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生工作、创新创业、公益志愿或文体艺术等特定领域业绩突出,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并具备相应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履职力强。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密切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履行代表职责。
5.自入校起,未有违纪或专业课考试不及格现象。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代表推选程序
1.推荐酝酿。代表预备人选推荐酝酿工作要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学生会组织进行。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代表名额低于5人的学院不作要求),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各学院学生会要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征求人选所在班级、学生组织以及基层党团组织的意见,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学生工作实绩和在学生中的公认程度,要广泛听取所在学院党组织、团委和各团支部、班级学生的意见。经与本学院党组织、团委协商后,按照规定提出的代表分布构成的要求和候选人多于代表名额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初步人选。
2.代表选举。各学院根据协商结果,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或全委会,通过差额选举方式推选正式代表。代表选举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生会章程规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程序。
3.结果公示。代表人选选举结果名单要以适当方式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公示期后由学院学生会向校学生会上报正式代表名单,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确认。校学生会汇总各推报单位上报的名单,向校团委汇报相关工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代表资格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
(二)其他代表推选程序
1.自荐代表以个人为单位,通过“广外学生会”微信公众平台下载登记表格,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学院团委核实所提交资料后,提交至校学生会审核。校学生会汇总名单后,提请校学生会十二届二任全委会委员酝酿产生自荐代表。最终名单在校学生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2.特邀代表的产生办法,由所在组织单位自行决定。
3.列席代表由相应推选单位按一定的民主协商方式推选产生。
4.资格审查确认。由广外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代表资格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各推选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在广泛听取学校党团组织、学生组织以及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代表。
2.推荐提名代表人选时要适当考虑男女学生、少数民族、党团员、港澳台学生代表的比例。
3.各学院要根据代表人数情况,推荐一定比例的2020级新生担任学生代表。由于代表推荐阶段,新生暂未入学,建议各学院由2020级辅导员按照一定流程选拔推荐代表人选至学院,再按照院级代表推荐要求,进行差额遴选。
附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表
项目单位 |
正式代表 |
列席代表 |
学生骨干代表 |
优秀学生代表 |
自荐 代表 |
特邀 代表 |
合计 |
245 |
80 |
119 |
10 |
12 |
24 |
英文学院 |
13 |
5 |
7 |
|
|
1 |
经贸学院 |
22 |
8 |
13 |
|
|
1 |
商英学院 |
18 |
7 |
10 |
|
|
1 |
商学院 |
21 |
8 |
12 |
|
|
1 |
会计学院 |
19 |
7 |
11 |
|
|
1 |
金融学院 |
19 |
7 |
11 |
|
|
1 |
西语学院 |
13 |
5 |
7 |
|
|
1 |
日语亚非学院(筹) |
9 |
3 |
5 |
|
|
1 |
东语学院 |
5 |
2 |
2 |
|
|
1 |
中文学院 |
9 |
3 |
5 |
|
|
1 |
法学院 |
10 |
4 |
5 |
|
|
1 |
国关学院 |
4 |
1 |
2 |
|
|
1 |
教育学院 |
9 |
3 |
5 |
|
|
1 |
信息学院 |
15 |
6 |
8 |
|
|
1 |
公管学院 |
6 |
2 |
3 |
|
|
1 |
翻译学院 |
4 |
1 |
2 |
|
|
1 |
新闻学院 |
10 |
4 |
5 |
|
|
1 |
艺术学院 |
6 |
2 |
3 |
|
|
1 |
数统学院 |
6 |
2 |
3 |
|
|
1 |
项目单位 |
正式代表 |
特邀 代表 |
列席代表 |
学生骨干代表 |
优秀学生代表 |
自荐代表 |
校团委 |
2 |
|
|
|
2 |
|
校学生艺术团体 |
2 |
|
|
|
2 |
|
学生社团 |
8 |
|
|
|
8 |
|
公开学院 |
2 |
|
|
|
|
2 |
国际学院 |
2 |
|
|
|
|
2 |
南国商学院 |
1 |
|
|
|
|
1 |
附件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 任: 涂 颖(女)
副主任: 吴 怡(女) 张 冉(女)
委 员: 白心怡(女) 丘佳珠(女) 汤志彬
孙 莹(女) 周茜伦(女) 钟颖霏(女)
简兆聪
附件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正式代表及团体代表人选正式名单
填报单位(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
学生人数 |
|
序号 |
团体名称 |
所代表团体中职务 |
代表人选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民族 |
院系、专业、年级 |
备注 |
|
|
团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 团体名称请注明是XX学院学生会、团委、社团名称或其他,优秀学生代表填无,并在备注中注明。
2. 按照学生骨干代表、优秀学生代表的顺序填写,并在备注中注明。
3. 团体代表人选须在备注中注明。
4. 表格行数不足可自行制表。
附件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正式代表人选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政治面貌 |
|
照片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
所在学生组织、职务 |
|
所在院系、专业、 班级 |
|
通讯地址(邮编) |
|
微信号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简 历 |
(此项另附1500字以内的书面材料) |
主要 荣誉 |
|
所在团支部意见 |
学院团委意见 |
学院党委意见 |
签名 年月日 |
签章 年月日 |
签章 年月日 |
附件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列席代表人选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政治面貌 |
|
照片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
院系、专业、班级 |
|
通讯地址(邮编)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微信号 |
|
简 历 |
(此项另附1500字以内的书面材料) |
主要 荣誉 |
|
学院党委意见 |
学院团委意见 |
签章 年月日 |
签章 年月日 |
附件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自荐代表人选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政治面貌 |
|
照片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
所在院系、专业、 班级 |
|
所在学生组织及职务 |
|
通讯地址(邮编) |
|
微信号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简 历 |
(此项另附1500字以内的书面材料) |
主要 荣誉 |
|
学院党委意见 |
学院团委意见 |
(材料填报情况) 签章 年月日 |
(材料填报情况) 签章 年月日 |
说明:
填写人如在学生组织中没有担任职务,可填“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