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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202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30   点击数:

各学院: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03 年起,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

根据省项目办的通知要求,202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已启动。2024-2025年度西部计划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含已招募的第二十六届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现将招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备注:项目招募对象为应届毕业生(指 2024 年毕业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或者在读研究生,在读研究生参加项目的,应获院系及导师同意并办理休学。

二、组织方式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

三、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团委,负责我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服务期

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五、专项类别

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卫国戍边、服务新疆、服务西藏(详见附件2)

六、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有志于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振兴,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

4.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身心健康,符合项目体检及心理素质要求,具备胜任基层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6.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在读研究生须经就读院系和导师书面同意);

7.特定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相关经历;

8.同等条件下,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青马学员优先录用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20日

八、选拔招募

(一)系统报名。报名者须于 5 月中下旬(一般为 5 月 20日前,以正式通知公告为准)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管理系统(http://xibu.youth.cn/,以下统称“全国系统”),填写报名表,选择 1-3 个意向服务省(参加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应从新疆、西藏、贵州、广西、云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北中挑选,并选择“服从调剂”(如选择“不服从调剂”将无法进行补录或跨地区录取)。

(二)审核备案。报名者在全国系统完成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并经学院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统一交至学校项目办审核备案。

请西部计划项目申请人将电子版、纸质版的报名材料、成绩单原件、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7)交由学院团委负责人审核,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签字盖章。学院团委将申报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统一报送至校青志工作邮箱:gwvolunteer2014@163.com。大学城校区纸质版报名表请于工作日时间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03青志办公室白云山校区纸质版报名表请于工作日时间交至多语言志愿服务中心(品阁旁)。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仅接受学院团委统一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

学院在审核报名学生材料时,应重点关注以下信息:报名内容真实性、综合测评情况(能否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家庭支持情况(与家长确认签订知情同意书情况)等信息。学校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全国系统中的审核操作,针对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家庭不支持参与项目的报名者,原则上审核不通过。

(三)选拔考试。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招募规模确定后,由省项目办综合考虑历年高校招募录用志愿者签约率等情况,对高校进行指标分配,并由学校项目办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认真组织选拔考试。

1.考试内容。学校项目办将根据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组织学生开展面试和心理测试,面向学院进行在校表现鉴定工作等,择优选拔志愿者,考试形式、考试安排、心理测试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5月21日—31日为西部计划志愿者集中选拔期。具体时间以学校项目办通知为准。

(四)岗位配对。高校项目办于5月20日前将岗位需求表发送至省项目办,省项目办拟于5月底至6月初通过全国系统将服务岗位分配至相关高校,由高校项目办按照选拔考试结果,校团委将根据名额要求,于6月5日前对综合成绩靠前者进行岗位配对,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以及候补人员名单。

(五)参加体检。6月8日前,由高校项目办按照全国项目办要求,组织拟录取人员到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专门的体检机构开展志愿者进行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通知由省项目办统一发布)。

通过体检(含心理测试)的拟录取人员名单由高校项目办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高校项目办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省项目办。名单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更改。省项目办汇总拟录取人员名单后通过“i 志愿”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期间出现志愿者流失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省项目办统筹相关高校项目办在备选(候选)⼈员中进行补录。

(六)确定名单。统一公示无异议后,由省项目办统一公布录取名单。录取人员由高校项目办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省项目办拟于 7 月中下旬开展志愿者集中培训及出征仪式,具体通知由省项目办另行发布。

(七)派遣上岗。志愿者完成本省集中培训和出征仪式后,由省项目办(省内项目由地市项目办)统筹安排到服务地报到,参与服务单位工作,并与服务县(市、区)项目办、服务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和安全健康责任书(省项目办提供统一版本),并于 8 月 15 日前登录全国系统确认、完善相关信息(二次注册),具体安排以当地通知为准。

(八)二次补录。省项目办根据志愿者流失情况和需求情况,择期开展补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所有时间安排及事宜以省项目办发布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广外青年”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或联系项目办咨询。

九、政策及保障

(一)政策支持(2023年供参考)

符合相关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以在考研、报考公务员、计算工龄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保障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和在本省内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资金保障(2023年供参考)

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用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1.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地方财政: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缴纳),保证各级项目办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宣传等工作。

3.保险∶各地要确保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考虑到西部计划志愿者地域跨度较大、影响安全因素较多等特点,各地要按照全国项目办的有关要求,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其他补充医疗保险。

4.食宿∶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相关政策及服务保障以团中央及团省委最终下发的通知为准。

十、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团委书记、毕业班辅导员及研究生辅导员将有关事项及时通知学生,做好宣传发动以及招募等事项,认真审核报名学生的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可靠,积极引导学生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入选志愿者给予奖励。

联系人:全国项目办 010-85212269

广东项目办 020-87786223

学校项目办 吴怡老师 36207025

校青志中心 吴心仪

何媛芳(白云山校区) 蔡淳欣(大学城校区)

工作邮箱:gwvolunteer2014@163.com

附件:1.2024年西部计划微信咨询群二维码

2.2024-2025年度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流程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6.既往病史承诺书

7.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家长知情同意书

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学院申报汇总表

9.2024年西部计划答疑

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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