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参加校外竞赛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最新修改制定的《校6号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创新奖管理规定(2016年1月修订)>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的通知(广外校〔2017〕34号)》,为有序、规范做好学生以及各单位组织学生积极、有计划地参加校外各类竞赛活动,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8年3月-2018年7月)学生校外竞赛申报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报
1.由学校各个单位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竞赛的,由各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其中,研究生院组织的竞赛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报送,体育项目竞赛由体育部组织报送。
2.比赛前三周进行申报:
系统填报:负责申报学生需登录校外竞赛备案系统如实进行填报,上传比赛正式通知文件,在系统提交至学院所指定专人(教师)进行审核。
纸质版:系统申报提交后,从申报记录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团队成员所在学院审批盖章,如团队成员来自不同学院,应获得相应学院审核批准,最终交负责申报学生所在学院所指定专人(教师)进行审核(纸质版申请表一份学生留底,一份交申报学院作为系统审核依据);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指定专人(教师)负责创新奖相关工作,负责本次校外竞赛备案工作的组织及初审工作。根据学生提交的纸质版申报表,确认参赛团队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其参加比赛及签字盖章,并在系统进行初审工作。
(三)学校审批:
初审通过后,由学校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在系统进行审批。学校将创新奖评审委员会的审批结果作为创新奖和创新育苗奖评定的依据,并按规定程序发放奖金。
二、注意事项
1.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学生创新奖管理规定和创新育苗奖管理办法,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合法、正规的校外竞赛。
2. 学生参加校外竞赛,须依规定及时备案,以便顺利申报后续的创新育苗奖或创新奖。未及时备案登记的,学校一律不予认定或奖励。
3. 参赛学生和各教学单位要有预见地提前做好参赛规划。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学生申报备案工作的提醒和指导,以免因未及时备案而影响有关奖项的申报。
4. 创新奖的核定以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情况为准。创新育苗奖的核定根据参赛发生经费的实际票据,严格按照学校创新育苗奖管理办法及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5. 认真在申报系统填写申报,有指导教师的,事前需征得教师本人的同意。如实、合理做好参赛项目的有关经费预算。
6.校外竞赛在系统申报时,同时准备并上传比赛通知材料,以便查验。
7.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加入咨询qq群:105209762。
联系人:校团委 骆泽深
电话:020-39345161
附件:
1.校6号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创新奖管理规定(2016年1月修订)>的通知;
2.校7号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创新育苗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的通知(广外校〔2017〕34号)
4.校外参赛申报备案系统操作指南
5.学生校外竞赛系统管理员信息收集表
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